本價格為參考價, 實際價格以實際出團日核算為準
| 大人 | 小孩不佔床 | 嬰兒 |
|---|---|---|
| NT$36,900元起 | NT$33,900元起 | NT$6,600元起 |
1.快艇巡邏金剛電場 舢舨船007明日帝國 : NTD $1,000
2.河內或下龍灣 越式洗頭 90分鐘 : NTD $1,000
※洗頭、臉部保養、掏耳、修甲、傳統按摩(90分鐘)
※限12歲以上客戶,因小孩的骨骼成長未成熟,不接受兒童按摩
※按摩小費約每人150,000越盾起。
3.越式按摩 熱石 90分鐘 : NTD $1,000
※傳統按摩 (90分鐘)
※限12歲以上客戶,因小孩的骨骼成長未成熟,不接受兒童按摩
※按摩小費約每人150,000越盾起。
01、桃園國際機場-越南河內內排國際機場來回團體經濟艙機票。
02、免費行李託運來回各1件23公斤及一件手提行李7公斤。
03、行程表中所列行程、餐食、交通、住宿、門票。
04、兩地機場服務費、燃油附加稅。
05、為保障您玩的幸福,更加安心,本公司除提供履約責任險外。另為旅客投保新台幣500萬責任險暨新台幣20萬意外醫療險。
特別說明:依保險公司規定,15足歲以下旅客最高投保金額新為新台幣250萬。
【團費不包含】
01、領隊、導遊、司機小費每人每日新台幣300元x總天數。
02、個人新辦護照費用。
03、越南團體落地簽証費用。
04、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
05、純係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自購商品、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06、單人房差價,請洽業務確認加價費用。
07、無自然單人房,若為一大人或一大人加一嬰兒參加,請洽業務確認加價費用。
【簽證護照】
1.中華民國護照影本(效期六個月以上)。持外籍護照需提供護照正本,額外費用請洽詢服務人員。
2.兩吋彩色照片 2 張(最好與護照及身份證不同)。 「請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3.越南觀光簽證-工作天 8 天。
4.越南不接受持多本護照入境,請持申請簽證之該本護照進入越南。
5.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出團備註】
1. 成團人數
本行程為團體旅遊,最低團體成團人數為15人(含)。若報名人數達10人以上但未達15人,本公司將以「迷你小團」團體自由行型態照常出發。屆時台灣將無領隊隨行,惟當地仍安排專業導遊提供解說與服務。本公司依法規將另行通知旅客解除原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並改為簽署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敬請旅客理解與配合。
2. 訂金及付款規定
· 旅客須於報名確認後,於指定期限內繳交機位訂金。
· 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利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署公佈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為主。
· 團體機票一經開立後,恕無退票價值,開票後或當日取消亦無法辦理退票或退款。
· 訂金繳交期限:經服務人員確認後完成繳款。
· 尾款繳交期限:出發日前七日或收到行前資料後完成支付。
3. 護照及簽證注意事項
護照、簽證如自行辦理,出發當日若未帶有效護照或簽證至機場,導致無法登機,所有損失與賠償責任由旅客自行負擔。
4. 護照國籍說明
本行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適用於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持有雙重國籍或他國護照者,請自行查明入境規定並於報名時告知客服人員。
5. 適用資格
6. 本行程報價僅限於台灣出生並持中華民國護照者於台灣出發參團有效。
7. 本行程全程無購物站,會推自費跟車售 。遊覽車上會販售當地特產(例如:咖啡、腰果、龍眼乾、蓮子乾、芒果乾、胡椒…等),可自由選購不強迫購買。
8. 為了豐富旅遊行程,導遊常會推薦自費活動,如您無意願參加,將會依照當天行程安排,就近安排讓您休息或送您先回酒店。
9. 本行程為團體旅遊,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恕無法接受於旅遊期間脫隊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選購套裝自由行。
10. 行程與航班變更限制
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變更日期或航班。旅客若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恕不退費。若有特殊需求,請洽詢服務專員。
11. 售價變動說明
因機票、飯店、匯率等因素變動,最終售價以訂購當日為準。
12. 飯店安排原則
住宿飯店依行前說明資料為最終確認,若有異動,敬請見諒。
13. 航班異動影響行程
若因航空公司或不可抗力因素變更班機,行程順序亦將調整。若因此增加餐食,本公司不加價;若減少餐食,將退還差額。
14. 飯店加床說明
多數當地飯店無三人或四人房型,加床多以折疊床(行軍床)形式提供,且基於安全規定,每房最多僅能加一床。如房型限制無法加床,將安排二人一室入住。
15. 素食餐食安排
海外素食菜色較為簡單,主要以蔬菜、豆腐類為主,部分可含蔥、薑、蒜、蛋、奶等。建議素食旅客自行攜帶罐頭或泡麵備用。如需安排素食,請最晚於出發前三個工作天告知。
16. 兒童與嬰兒定義
以行程返國日計算,年齡滿2歲以上至11歲以下為兒童,適用小孩佔床/不佔床/加床房價(報名時須提供出生日期)。
未滿12歲可安排不佔床,費用依行程規定;若佔床/加床,與成人同價(每房限一位)。
未滿2歲為嬰兒,費用依行程規定。
17. 團體門票價格說明
行程內旅遊景點門票皆以團體優惠價計,不另有長者或兒童折扣。
18. 兒童入境越南規定
越南政府針對14歲以下兒童入境越南,須有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才能入境越南。詳情請洽服務專員。
19. 不可抗力情形下之行程調整
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前提下,將會綜合當地實際食、宿、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順序,實際安排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旅遊期間若遇塞車、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將以行程安全順暢為考量,斟酌調整餐食及旅遊行程。
20. 如有懷孕、攜嬰幼兒同行、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或其他特殊狀況,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在出發前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
21. 水上活動提醒注意:請參團貴賓於實施水上活動等自由活動時間,務必配合下列事項:(1)須穿著救生衣並遵守各項活動安全規定;(2)請務必使用本公司所指定之當地水上活動業者,切勿因價格低廉而自行挑選非本公司指定之水上活動業者,以避免產生消費爭議導致您的權益受損;(3)參團旅客如於水上活動或自由活動期間,遇有任何問題,請第一時間聯絡領隊及導遊,協助處理。
22. 搭乘任何形態之船隻請務必「全程」穿著救生衣,航程中並請握緊扶手或坐穩,切勿任意走動與站立,以免造成您與他人的危險。
23. 請妥善保管護照、證件及個人貴重物品,請勿放於巴士、旅館、房間內以及大行李中,並謹防扒手及陌生人搭訕。
【護照注意事項】
1.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2.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並且護照內空白頁至少有3頁以上。
3.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出國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4.役男(即自1月1日起算已屆十九歲之年,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於短期出國前,應持護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出境許可」,或從內政部役政署官網,線上申請出境核准。
5.護照末頁如有「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註記者,於身份改變或退伍後,須持相關證明或退伍令及護照,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註銷註記」,方可出國。
6.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7.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簽證辦理】
因簽證費用屬於國家單位設定之行政規費,且屬於代辦性質,與旅遊品項費用有別,若各旅遊地政府有公告調漲或調降時,敝公司將即通知貴賓補費或退費,感謝您的配合。
1.越南簽證
*護照影本(效期六個月以上)。
*半年內拍攝之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2張,照片頭頂到下巴為3.2~3.6公分(請在照片背面寫上與護照相同的中英文姓名)。
*照片需露耳、露眉、不可露齒,如果配戴眼鏡: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配戴粗框眼鏡拍照及不能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彩色瞳孔放大片。
*單次越南觀光團體簽證工作天7天。
*越南不接受雙重國籍,只能持1本護照進入越南。
*越南政府針對14歲以下兒童入境越南,須有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才能入境越南。
*越南簽證係以辦理時,旅客提供之護照資料為準;如簽證送件後,而旅客因故重新辦理護照,致護照資料號碼有所變更時,其簽證資格將無法使用,需再次重新辦理簽證(需工作天7天),產生之額外費用需請旅客另行支付。
2.14歲(含)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規定:
*如果14歲(含)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時隨行者不是父母、法定監護人,須辦理委託文件
*相關文件說明如下:
2-1旅客必須自行前往地方法院申請委託書
2-1再到外交部辦理委託書認證
2-3委託書完成認證後須送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翻譯成越文
*以上流程會有額外費用:地方法院認證約1000元,外交部認證約400元,郵資約124元,翻譯越文費用約2200元。以上費用為浮動,請依現場人員報價為主(以上未含簽證費用)
*出境時需攜帶相關文件,供航空公司及海關備查,若未攜帶海關有權決定是否放行入境。
*如果旅客無大人隨行者,請恕無法報名參團。
【其他身分】
1.役男出境注意須知
役男定義:役男係指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之具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曾設有戶籍男子。
年齡計算:當年-出生年(例:民國106年-87年次=19歲,87年次出生之役男,於民國106年期間,兵役年齡皆為19歲)。
須親自事先向相關(主管)機關單位申請短期出境許可,有關役男申請流程、法令限制,相關應備文件或申請許可之認定,均應依政府機構或現行法令規範辦理。
1-1内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
1-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www.boca.gov.tw/)
若有未盡之處,悉依役男出境相關法規、主管機關函釋或公告辦理。
2.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
本行程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再次入境台灣相關資訊,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明(https://www.boca.gov.tw/)
1.本公司對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2.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有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3.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僅供入住旅客煮水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如: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等),並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
4.所有飯店設備,如有使用方面之疑問,請務必詢問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時,須負相關責任。
5.考量安全問題,房間內請避免使用多插頭延長線,以免電壓負荷過大。
6.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7.房間內的吧台上零食、冰箱內酒類及飲料等,皆需付費,退房時需至櫃檯結帳。
8.部分飯店備有泳池、健身房,如需使用的貴賓建議可攜帶泳裝、運動裝。
9.因受限於越南電力供應系統不穩定與節能省碳之故,取電卡(房卡)請隨身攜帶,避免因長時間留置造成酒店電器之損壞。
【安全守則】
【出入境須知】
出境注意事項
回台灣入境注意事項
1.切勿替他人攜帶物品:若所攜帶的物品是禁止、管制或需繳稅物品,旅客必須為這些物品負責。
2.攜帶錄音帶、錄影帶、唱片、影音光碟及電腦軟體、八釐米影片、書刊文件等著作重製物入境者,每一著作以1份為限。
3.毒品、槍械、彈藥、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攜帶入出境,違反規定者經查獲者,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規定懲處。
4.紅綠線檯通關檢查:入境旅客必須自行決定應該使用哪個通道通關,選擇綠線檯將被視為未攜帶任何須申報物品,入出境旅客如對攜帶之行李物品應否申報無法確認時,將於通關前向海關官員洽詢,以免觸犯法令規定。
5.入境行李檢查:旅客自行打開行李供海關檢查,並在檢查完後收拾行李。
6.海關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05-055。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1.出國前,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2.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3.傳染病預防措施:
*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4.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之「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
2026/06/01起,依據越南政府移民單位要求:非越籍旅客入境越南峴港機場,須先上網完成電子入境卡。所有旅客須自行申請電子入境卡(抵達前72小時內完成),並須於航班起飛前完成線上申報。於同一網站申請,共取得一組QR碼,請將此QR碼以手機截圖或印出,以利海關查驗。
辦理時需填寫護照相關資料,請於繳交護照前,先自行拍照留底。 申報網址: 👉 https://prearrival.immigration.gov.vn
1.每人可攜帶酒精濃度22度以上飲料1.5公升、酒精濃度22度以下飲料2公升,酒精飲料或啤酒3公升、香煙200根,雪茄100根,煙草500公克(未滿18歲者不得攜帶)。
2.除外匯、寶石另有規定外,於越盾500萬元(約值250美元)以內,贈品、禮品於越盾100萬元(約值50美元)以內,得享免稅。
3.入境旅客攜帶超過上述價值之物品入境,應依據各項物品相關稅則繳納稅金。
4.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過現鈔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或1500萬越盾,均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依據越南海關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可能被處以行政、刑事處分。
自2025年3月1日起,為確保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如個人電子產品有使用電源的需求,建議您在登機前先將設備充滿電量。多數機型座椅亦提供AC插座及USB(Type A)充電孔,詳情請參閱「機上娛樂與服務」。請注意,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應作為手提行李並妥善放置、避免擠壓或受損。
在東南亞地區,給予服務人員適當的小費是表達感謝及補貼服務薪資之禮儀。為尊重當地文化,建議旅 客入境隨俗,依照當地習慣酌情支付。
以下為此次行程中建議的小費標準,敬請參考並配合:
1.房間床頭小費 每間每次建議支付越盾 20,000 元或美金 1 元。請於房務整理後,將小費置於床頭。
2.提行李服務小費 每間每次建議支付越盾 20,000 元或美金 1 元。入住(Check-in)與退房(Check-out)分別計算,請依服 務次數支付。
3.陸龍灣乘遊船船伕小費 每人每次建議支付越盾20,000元或美金1元 。小舟返回碼頭後,請再給予船伕服務費, 請勿於遊船途中提早給予。
4.下龍灣乘快艇+天井洞小費 每人每次建議支付越盾40,000元或美金2元。快艇返回島上後,請再給予船伕服務費, 請勿於途中提早給予。
5.36古街觀光電瓶車車伕小費 每人每次建議支付越盾20,000元或美金1元。下車後再給予車伕服務費。
6.住宿五星過夜遊船服務人員小費 每人每次建議支付越盾100,000元或美金5元。下船後再給予 (含兩天一夜的人員服務+床頭+行李)